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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期:金融维权——银行篇 |
| 稿件时间:2010-03-26 16:18 来源:西安新闻网 |
3月15日“财管家”推出了《金融维权在线——保险篇》,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回应,不少读者、网友写信、致电、网络留言表示自己在进行金融消费时权益受到了侵犯,比如,有对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不尽人意表示不理解的,有反映银行和保险公司人员误导销售理财产品的,有对保险公司理赔工作表示不满的,有称银行排队难、手续费高、房贷优惠关卡太多……针对这些投诉问题,“财管家”将走访有关机构,一一为大家解答。本期“财管家”推出《金融维权在线——银行篇》,关注银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
如果您还遇到过其他一些金融维权问题,请加入财管家QQ群:61303632或参与西安新闻网论坛“财管家”版块讨论区(点击直接进入)给我们留言,期待您的参与。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09年受理投诉情况及分析中获悉,金融服务投诉持续增长。主要反映在一些消费者前来办理银行储蓄业务,不是被放置或张贴在窗口旁的“收益更高、无风险”提示的保险广告所误导,就是受储蓄员或在银行柜台前的保险业务员的不实宣传所诱导,错把保险当储蓄。
除过这些,记者从西安新闻网财管家论坛“3·15金融维权在线”了解到: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金融消费问题还涉及到:排队等待时间过长、ATM遭遇假钞、银行信用卡和网上银行潜藏的消费与安全陷阱等。
为消费者新增维权通道
毫无疑问,作为特殊消费群体的金融消费者,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却远远追不上金融业强劲发展的趋势和推动力。在金融消费的维权过程当中,金融消费者常常会遭遇到维权成本高、理赔时间长、行业内没有完整有效的制裁法规等问题,从而使得“维权”雷声大雨点小;说说容易,做起来却并不容易。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倡导并起草的《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即将公布。该公约要求银行应采取适当方式向不同类型消费者介绍相应的银行业务与理财产品的基础知识、产品特点、投资风险与收益形式等内容,同时引导消费者了解和区分不同产品和不同业务的风险特征,理解投资风险产品“买者自负”的市场原则。
倡导诚信全民齐监督
“要解决金融消费存在的种种问题,除了金融机构自身要改进外,加强监督是非常重要的。监管机构应加强监督,规范行业管理;消费者也应多一些了解金融内容和法律知识,必要时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另外,在行业内倡导诚信,打造良好的金融诚信环境,也非常关键。”中国银行业陕西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谈到。
采访中,陕西泓源律师事务所王国胜律师认为:在金融消费中,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真情知悉权、自由选择权等诸项权利,有权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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